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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全体员工: 2019年 8月1日起,福州市将全面推行定点、定人、定时垃圾分类工作。根据《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单位最高可罚5万元、企业最高可罚10万元,为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按照政府推动、全民参与、系统推进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进行分类投掷和处理,分类标准如下图:
针对此项国策,我公司安排执行如下: 1、撤掉每个位置垃圾桶,员工个人垃圾设置两个投放点(a.洗手台 b.消防通道)
2、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,不按分类投放垃圾一经发现对个人处50元罚款 3、员工之间相互监督,相互提醒,将分类投放执行到位,做文明有礼的中绘人 |


